一、“檔案”稱謂的演變:
我國古代的檔案,在各個朝代有著不同的稱謂。商代稱為“冊”,周代叫做“中”,秦漢稱作“典籍”,漢魏以后謂之“文書”、“文案”、“案牘”、“案卷”、“簿書”,清代以后多用“檔案”,現統一稱作“檔案”。
“檔案”一詞來源于清初。持此觀點者的依據,一是見諸于清初文人楊賓所作的《柳邊紀略》一書,其第三卷載:“邊外文字,多書于木,往來傳遞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貯多年者曰‘檔案’,曰‘檔子’,以積累多、貫皮條掛壁若檔故也。然今文字之書于紙者,亦呼之謂‘牌子’、‘檔子’矣。”二是見諸于《康熙起居注》一書,其中有“部中無檔案”之語。
二、檔案的定義:
中國檔案學界從20世紀50年代起,就一直在不斷的探討檔案的定義,直到1987年9月5日公布、1988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誕生,才對檔案的定義有了一個比較一致的認識基礎。該法稱: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紀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行業標準《檔案工作基本術語》對檔案的定義表述是:“國家機構,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有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歷史記錄。”
三、檔案的屬性:
原始記錄性是檔案的本質屬性,知識性和信息性是它的一般屬性。三者的統一構成了檔案這一事物。檔案有原始記錄性是因為檔案是歷史真跡,必須保持它的特性,才能充分發揮它的效用。后人不能按照各自的觀點和某種需要去修改檔案?!稒n案法》中明確規定:對“損毀”、“涂改”、“偽造檔案”等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到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做為檔案工作者,必須維護檔案的歷史真實面貌。檔案是人類積累知識的一種有效手段,它記載了人們社會實踐活動中大量有知識價值的事實、數據、成果和理論。這些包含知識的檔案,是由個人、機關、單位以至整個國家逐步積累起來的,所以檔案是貯存知識的一種重要形式,成為歷史和知識的寶庫。檔案是一種重要的信息資料,1985年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檔案工作的批示中就明確要求“大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認識和研究檔案的信息屬性,對于更新檔案界人們的思維和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四、檔案載體的演變:
甲骨檔案:甲骨檔案是我國現存歷史的檔案中年代最久遠的,出土數量達十五萬片以上。商代留給我們的最早的檔案文字材料,就是這種甲骨檔案。
金文檔案:金文檔案是繼甲骨檔案后又一種珍貴的歷史檔案。青銅器上銘文鑄字在商朝就已出現,到了西周,中國的青銅器進入極盛時期,此時刻于青銅器上的文字數量增多,記事廣泛,具有了書史的性質。
縑帛檔案:中國是絲綢的故鄉,縑帛檔案自然也占有一席之地。隨著絲織業的發展,戰國時期已開始用縑帛作為書寫材料,秦漢時使用更多。
簡牘檔案:簡牘檔案是指中國古代以竹木為載體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簡”是指狹長的竹片或木片;“牘”是指方形木片,主要用于一般公務文書。“策”是指若干片簡編聯在一起,用于國家重大政事和書寫典籍。
石刻檔案:樹碑立傳的傳統習俗,使中國古代石刻檔案的遺存多姿多彩,浩如煙海。早在先秦時期,就開始用石材作為記事材料,到了秦朝,石刻不僅形制擴大,且數量增多,內容廣泛。此時的刻石完全具有了檔案的性質。石刻檔案自秦代大興后,歷代都把刻石作為發布政策、記載國政大事的最好的傳世材料。與甲骨、金文、簡牘檔案不同的是,這三者因時代進步而隨之逐漸作古,只有石刻檔案至今仍有其生命力。
紙質檔案:我國檔案載體從紙質檔案起發生了重大變革,取代了簡牘,成為國家正式書寫材料,一直沿用至今。
進入工業社會以后,開始出現聲像檔案,如照片、影片、唱片、錄音帶和錄像帶等。20世紀中期以后,檔案載體又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產生了以代碼形式記錄在磁帶、磁盤、光盤等載體上、依賴計算機系統存取并可在通信網絡上傳輸的電子文件,這些具有保存價值的已歸檔的電子文件及相應的支持軟件,參數和其他相關數據稱為電子檔案。電子檔案的產生,是檔案領域最劇烈的一次變革,它直接影響著檔案工作的運作方式、基本理論乃至思維觀念。
五、國家檔案全宗的構成
在中國,國家檔案全宗也稱“國家全部檔案”。國家全部檔案按歷史時期劃分為兩大部分: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的檔案。包括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部隊、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的檔案,以及國家征集或個人捐獻的著名人物檔案。這部分檔案,全面系統地記錄反映了我國完成民主革命的歷史,主要是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特別是反映了我國改革開放,進行社會主義四化建設的偉大進程。它是我國國家檔案中數量最多、內容最豐富、保存最完整、實際利用價值最大,而且還在源源不斷地產生著、豐富著。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的檔案。這些檔案又可以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革命歷史檔案。主要是從1919年五四運動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人民政權、軍隊、社會團體和革命活動家所形成的檔案,它記錄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進行革命斗爭,締造新中國的歷史,是研究黨史、革命史、思想史,總結我國革命斗爭經驗,對人民群眾進行革命教育的珍貴史料;另一部分是舊政權檔案。主要包括歷代王朝和中華民國時期的政權機構、政黨、社會團體、著名人物以及為國家所接收的外國在華機構的檔案。